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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針對『台化海豐廠火災事故提出處置說明』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2.05.02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海豐廠(芳香烴二廠)於5月2日上午通報8時35分發生火災事故,經現場初步了解,係製程轉烷/異構區(600區)泵浦軸封洩漏(二甲苯)導致火災,約於8時55分工廠自行撲滅火勢並佈置水線以水霧持續對現場降溫控制,經確認現場無人傷亡,詳細事故發生原因仍由中區勞動檢查所及雲林縣消防局進行調查中。

雲林縣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於事故地點下風處進行三處鋼瓶採樣,並啟動環保局石化空品監測車進行監測;檢視環保署台西及麥寮等空氣品質測站資料,初步判定火災發生後空氣品質濃度並無重大異常,惟環保局將持續監控。另外該廠以重組油、裂解油及二甲苯作為原料,主要產品為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萃餘油及重芳香烴油,屬毒性化學物質「苯」製造場所,經查本次事故未波及毒化物。

針對該廠製程設備元件洩漏衍生火災事故,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相關規定逕行處分。另本府相關單位將儘速釐清火災事故原因及進行後續污染調查,倘有違反其他相關法令將依法處分。

發布日期: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