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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六輕廢棄物堆置 林內居民抗議事件 環保局說明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10.17

有關民眾陳情本縣林內鄉九芎村大同路台3線道路段旁空地,疑似遭業者堆置飛灰廢棄土造成當地居民質疑污染環境。經本縣環保局初步了解,該批堆置物係石油焦燃燒後之飛灰、底灰,由斗六工業區一家石材公司向六輕取得,用來製做低強度混凝土,該石材公司表示因廠區內空地不足因而暫時將這些底灰和飛灰堆放在林內鄉九芎村一處空地上。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葉德惠表示,已要求業者儘速於一周內(101年10月22日前)將該批污染物(飛灰、底灰)全部移出林內鄉,並要求台塑六輕對於外包商處理事業廢棄物加強流向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