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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針對南亞海豐總廠乙二醇廠火災事件提出處置說明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9.26.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豐總廠(乙二醇廠)於101年9月26日上午10時55分發生工安事件,據廠方表示,係污染源設備熱交換器出口端管線法蘭洩漏(管線內容物為乙烯及甲烷混合氣體)引起火災並冒煙,事故發生當時六輕廠區內消防隊進入廠內並於11時23分通報現場已獲得控制,目前已佈置水線以水霧持續對現場降溫控制,經確認現場無人傷亡,詳細事故發生原因仍有待後續調查。

  本縣環保局駐麥寮辦公室人員於接獲通報後立即進入事故現場,於事故地點下風處:6.5道工業用水儲槽CD-T811旁及東環路368燈座處進行兩處鋼瓶採樣,並同時啟動環保局石化空品監測車至東北方魚塭及西北碼頭進行監測;檢視環保署台西及麥寮等空氣品質測站資料,初步判定火災發生後空氣品質濃度並無重大變化,環保局將持續監控。

  本府勞工處表示:中區勞檢所針對該設備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7條規定開立停工處分。本次事故廠剛於本年7月完成歲修作業,卻發生設備元件洩漏事件,環保局先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逕行告發處分新台幣30萬元整,並要求工廠應儘速向環保局提出完整事故說明。另外鋼瓶採樣檢測結果若超過法規標準將再依空污法進行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