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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您真的搞錯了問題方向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科

有關聯合報100年5月14日A2版所載「沈世宏:蘇說謊 每次都來同一招」的不實指控,雲林縣政府完全不能接受,蘇縣長認為沈署長如果不是狀況外,就是被部屬擺烏龍,縣府每年申請的800萬補助是針對六輕廠區毒性物質監測,這與空污基金依法專款專用,不能挪為毒性監控經費,實為兩碼子事。

 縣府仍再次重申,六輕應全面停工並要求中央委託國際機構,針對六輕管線全面安檢、汰換,終極目標一定給雲林縣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而非在補助款上大做文章,讓六輕工安問題嚴重失焦,期盼環保署應對六輕工安事件深入探討而非推諉塞責。

 環保局表示,針對沈署長對蘇縣長「說謊」不實的指控,縣府表示奇怪莫名之外並有必要說明事實;本府為了強化六輕的災害應變能量,每年向環保署提出「六輕工業區毒性化學物質管制污染巡查及防災計畫」,每年申請800萬元補助案,惟該計畫據環保署新聞稿回應「計畫所提內容係屬地方自治事項,地方政府轄區內稽查、防災經費,應由其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執行」,本案目前尚未獲得環保署補助,況且地方不是要補助款,不能每次出事所有責任都推給地方;地方希望中央能夠自行全權處理六輕廠區內所有的工安事件。

 環保局指出,以六輕每年毒性化學物質產量為全國之冠,其製程之複雜性遠高於其它工業區,以地方管理之人力及經費,明顯不足再加上六輕工安事故層出不窮,已嚴重汙染環境且對當地居民生命財產造成衝擊,因此需要中央專款專案補助此計畫,以達地方政府可以更加有效進行毒性化學物質管制及防救災業務。本次512火災更凸顯了六輕災害應變能量需提升,故該項計畫有其必要性。

 環保局說,環保署亦提到「目前環保署補助雲林縣政府執行的空污監測防制計畫,就有五千多萬元。」經查,有關環保署所提供空污防制經費補助,依據空污法規定空污基金須專款專用,不能挪用,因此,本府所有補助經費皆需使用在空氣汙染防制業務上上,且依法不能使用在其他業務上,例如毒化物相關監測、管理及應變能量等,況且如只單靠空污管制也不足以有效改善六輕工安問題。因此,呼籲署長應了解真相後再做評斷,以免斷章取義,造成社會各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