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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縣長盼環評委員正視六輕在雲林所產生危害,退回國光石化開發案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科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黃瓊雅今(21)日代表縣長蘇治芬出席國光石化第5次環評初審會議,痛陳六輕在雲林設廠後,造成環境嚴重污染,影響農漁牧發展及附近居民高罹癌事實,盼環評委員本著專業與良知,正視六輕在雲林所產生危害,退回國光石化開發案,不要讓歷史悲劇在彰化重演。

 黃處長在會中強烈提出質疑,認為政府在發生數次工安意外後仍不知檢討,也不認真進行相關石化業工安體檢,反而再次送新的大型開發案,那人民對政府如何信任、如何信服,同時也呼籲各環保專家協助全民落實環評之審查,避免環境遭破壞。

 雲林縣政府表示,依據空污法第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就空氣污染物可能互相流通之一個或多個縣市時,應公告實施總量管制,對新設或變更之固定污染源、污染物之排放量達一定規模者,應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並取得足供抵換污染物增量之排放量,換言之,國光石化應取得足夠抵換之排放量,始得開發;倘因環保署尚未公告總量管制區,而國光石化可不需取得足夠抵換之排放量而開發,不排除向監察院提出要求糾正環保署瀆職。

 農處業施副處長亦指出,將農業用水調撥為工業用水後,彰化及雲林一帶農民為了生計,只好抽取地下水灌溉農田,而現今地層下陷問題,外界卻將矛頭指向農民抽取地下水所致,農民何其不幸,竟要背負起地層下陷的原罪,而在嚴重缺水的地區,進行高耗水產業之開發,合理嗎,國光設廠賺錢歸財團,造成污染竟然全民買單,這是什麼道理。

 台塑六輕98年11月18日光氣外洩、99年7月7日丙烯外洩大火, 7月25日重油外洩,3次的工安事件,嚴重暴露六輕管理能力不足,環保局葉局長強烈質疑,台塑六輕1,800多個儲槽,如果發生爆炸,六輕有能力處理嗎,未來國光石化比照六輕模式,要求自主管理後變成一隻大怪獸,最後將連政府都無法管理。

 黃處長最後重申,政府幫助財團賺錢,我們未置可否,但是雲林鄉親非次等公民,現在有一個六輕,未來在彰化又要增建一個國光石化,留給雲林鄉親卻是環境受到嚴重的污染、與日俱增罹癌人口及不斷人口外流的惡果,雲林人無法再忍受這樣的日子,也請彰化鄉親不要被騙了,勇敢站出來,向國光石化說「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