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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環保局針對輕油廠火災事件提出處置說明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9.07.26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麥寮一廠輕油廠於99年7月25日下午7時58分發生工安事件,係廠內第二套重油加氫脫硫製程單元低壓蒸餾區主塔設備發生高溫高壓重油洩漏,隨即導致火災。

本局駐麥寮地區稽查隊人員於8時15分第一時間接獲民眾通報後隨即至場進行蒐證作業,並於下風處進行採樣作業。採集之空氣污染物樣品將委由環保署核可之檢測公司進行分析,倘檢測結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將依相關規定嚴懲。

本局同時向環保署毒災應變隊請求協助進行環境監控作業,環保署毒災應變隊於凌晨2時抵達廠區並於下風處開始進行環境監控作業。並於凌晨5時37分回報經氣相層析儀分析結果為甲基苯乙烯1.4ppm、甲苯為1.3ppm,FTIR現場監測結果為ND值(無偵測到VOC排放)。

本局除向環保署毒災應變隊請求協助進行環境監控作業外,現場火勢發生後,本局亦立即即指派空氣品質監測車至鄰近地區進行空氣品質監測作業,空氣品質監測車配置於六輕工業區東北方(夏季盛行風下風處)漁塭處進行監測作業,凌晨2時至7時監測結果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環保局長陳世卿表示:現場火災事件違反空污法第31條,環保局將依行政罰法進行裁處,依法勒令停工,並已第一時間指派空氣品質監測車於下風處(東北方漁塭)持續監測,確實掌握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