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7.12
立法院去(110)年 12 月 28 日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拍板定案行政院下新設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部主要是整體規劃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專責機關,未來將整合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和傳播五大領域,統籌數位治理與數位基礎建設及協助公私部門數位轉型等相關業務,加速國家數位轉型政策目標。
以數位彌平台灣城鄉差距-爭取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來雲林 攸關台灣數位發展的數位發展部,預計初期將分2處辦公,一處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位於延平南路辦公大樓,另一處是鄰近台北車站的新光大樓,租用新光大樓部分樓層作為中繼辦公室。惟其中新光大樓租用三層樓中繼辦公室,一年半租金耗費近七千萬元,此舉並引發不少疑義「數發部應突破過去選址思考模式,如將官署設在偏鄉,才能作為數位轉型的表率」、「尚未有實質建樹前,花費高額租金在高價地段租用辦公廳舍,是否會有觀感不佳的問題」…等。
雲林縣政府獲知行政院數位發展部辦公廳舍有地點設置問題時,即刻積極在雲林縣境內尋找適當地點,考量行政院數位發展部需顧及交通便利及相關科技產業聯結,擇定建議點位於雲林縣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行政專用區,並於111年7月7日將本案相關點位資料函送行政院;本基地設置為數位發展部辦公廳舍俱以下3點優勢:
1.交通便利:鄰近雲林高鐵站,由台北與高雄搭乘高鐵至本基地約1小時,與南投原址(含轉車時間)相比可縮短約1小時車程,雲林高鐵站步行至本基地約5分鐘。
2.土地取得已可使用:土地管理機關為雲林縣政府。
3.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周邊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包含雲林高鐵站、虎尾科學園區、虎尾科技大學中興校區、台大醫療中心、農博公園及布袋戲傳習中心、等使高鐵站周邊更具生活品質。
雲林縣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舉有交通便利等優勢
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應突破過去選址思考模式,如將官署設在偏鄉,才能作為台灣數位轉型的表率,亦可節省一年七千萬之租金。用數位解決距離問題,數位發展部的家在雲林,將可代表中央政府用數位科技解決城鄉發展差距的決心。
雲林縣政府張麗善縣長誠心呼籲,請本縣三位立委,能夠摒除黨派立場不同,齊心向中央爭取「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來雲林」以數位彌平台灣城鄉差距,共同打造雲林縣「智能宜居及焦點產業新門戶」;竭誠歡迎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一同來雲林當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