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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26日蒞縣巡察 受理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2.23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8組本縣責任區仉委員桂美、林委員雅鋒,訂於108年2月26日10時40分至12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1樓法律諮詢室受理民眾陳情。

陳情者惠請填妥陳訴書表單後傳真至本府計畫處(傳真:05-5340017)登記,屆時務必攜帶陳訴書及相關資料面陳。
陳訴書表單格式可至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www.yunlin.gov.tw-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項下下載)(聯絡電話:05-552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