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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將於6月4日蒞縣巡察並受理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5.29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7組本縣責任區楊委員美鈴、蔡委員培村、林委員盛豐、陳委員師孟,訂於107年6月4日13時30分至14時30分於本縣口湖鄉公所3樓議室受理民眾陳情。

陳情者惠請填妥陳訴書表單後傳真至縣府計畫處(傳真:05-5340017)登記,屆時務必攜帶陳訴書及相關資料面陳。

陳訴書表單格式可至縣府全球資訊網(www.yunlin.gov.tw-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項下下載)(聯絡電話:05-552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