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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本月27日蒞縣巡察並受理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2.21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7組本縣責任區楊監察委員美鈴、蔡監察委員培村、陳監察委員師孟、林監察委員盛豐,訂於107年2月27日進行地方巡察,是日下午13時10分至14時1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會議室(一)」受理民眾陳情。

陳情者惠請於2月26日中午前填妥陳訴書表單後寄電子郵件信箱61199@ylc.edu.tw或傳真至縣府計畫處(傳真:05-5340017)登記,屆時務必攜帶陳訴書及相關資料面陳。

陳訴書表單格式可至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www.yunlin.gov.tw-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綜合規劃科-項下下載)聯絡電話:05-552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