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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10日於本縣西螺鎮公所受理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2.9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7組本縣責任區仉委員桂美、章委員仁香,訂於106年2月10日09時10分至10時10分於西螺鎮公所2樓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陳情者惠請填妥陳訴書表單後傳真至縣府計畫處(傳真:05-5340017)登記,屆時務必攜帶陳訴書及相關資料面陳。陳訴書表單格式可至本府全球資訊網(www.yunlin.gov.tw-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項下下載)(聯絡電話:05-552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