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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 監察委員18日將於縣府接受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3.17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7組本縣責任區楊監察委員美鈴、方監察委員萬富,訂於104年3月18日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1樓法律諮詢室接受民眾陳情。
陳情者惠請填妥陳訴書表單後傳真至本府計畫處(傳真:05-5340017)登記,屆時務必攜帶陳訴書及相關資料面陳。陳訴書表單格式可至本府網站(www.yunlin.gov.tw)-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項下載或洽辦本府計畫處(聯絡電話:05-552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