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委員10月28日受理民眾陳情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10.21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委員楊美鈴、方萬富訂於10月28日上午10:20~11:10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一樓法律諮詢室接受民眾陳情。民眾如有陳情案件,請先填妥陳訴單後先向縣府計畫處登記,屆時攜帶陳訴單及相關書面資料面陳監察委員,陳訴單格式可至縣府網站(www.yunlin.gov.tw)-聯合服務中心-表單下載-計畫處-項下載。計畫處聯絡電話:05-5522976、傳真:05-534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