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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處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一、依據110年第1次性平大會提案討論提案一決議(附件一)及111年第1次性平大會決議列管事項序號3(附件二)辦理。

二、為促進性別平權,建構性別友善環境,落實本府一級單位局(處)共同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並向下扎根全員參與,擬成立本(計畫)處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三、本處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置委員十一人,其中由本處處長擔任召集人,本處副處長為副召集人,外聘委員1人(附件3,謹請鈞長勾選正取委員1名,備選3名),其餘委員由本處各科科長及各科代表1人擔任,專案小組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四、專案小組任務如下:

(一)落實雲林縣政府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性別預算編列與執行、增修性別統計指標與性別分析、檢視性別影響評估執行、人員性別意識培力)。

(二)落實雲林縣性別平等施政方針。

(三)研發性別平等意識相關之教材及宣導媒材。

(四)其他性別平等促進事宜。

五、專案小組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副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專案小組開會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